女方父母陪送的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情介绍】

汤某与尹某于2021 年3 月登记结婚。2021 年5 月21 日,双方举办了结婚仪式。

结婚当天,尹某的父母陪送了一辆宝马车作为嫁妆。因两人性格不合,婚后经常因琐事发争吵。2022 年3 月,汤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登记在尹某名下的宝马车。尹某认为,该嫁妆是父母对自己的赠与,汤某无权要求分割。宝马车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案例分析】

本案涉及的是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但是该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嫁妆是女方父母在其出嫁时为其准备的结婚用品、赠送的财物,如房产、车辆、家具、电器、个人生活用品。陪嫁财物易与共同财产混同。判断嫁妆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往往以结婚登记时间为界:女方父母在夫妻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的财物,系女方的个人财产;反之,女方父母在夫妻结婚登记后赠与女方的财物,如没有明确指明赠与女方个人,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由于宝马车是尹某的父母在尹某登记结婚后赠与其的,故该车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由本案可知,父母在女儿办理结婚登记后送车,会被当作女儿与女婿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配。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是先登记结婚后摆酒席,女方父母往往在喜酒前把嫁妆给女儿。此种情况下,嫁妆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将会被分割。

实务中,如果女方父母婚前给女儿钱款作为嫁妆且由女方自己保管彩礼钱,为避免财产混同及相应风险,建议女方用两张银行卡,分别收取彩礼与嫁妆,或者让女方父母转账时备注钱款仅赠与女方一人所有,或者采用书面形式,签订赠与合同,在合同中表明赠与财产归属受赠方一人所有,以此来避免产生纠纷。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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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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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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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