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事案件的专业性,不在于代理人懂多少法条,而在于流程有没有被完整走完。同一份证据,检索报告没有做、财产保全没有提、立案前调解没有做、开庭前没有模拟演练,判决结果往往完全不同。婚姻案件涉及身份关系、财产与未成年子女三条线交织,任何一个环节漏掉,后面都很难补救。

我们坚持标准化的服务流程:案件按委托、立案、开庭、判决、结案五个阶段办理,每个阶段再拆解为具体动作,全案共 35 步。承接后即建立档案并组建办案团队,从基础信息录入、冲突检索、案情登记与法律检索报告开始,到证据材料准备、财产保全、法律文书起草、开庭提纲与模拟法庭,再到书面代理意见、庭审报告、判决跟进与结案归档,每一步都有产出,每个阶段都有当事人需要配合的事项。所处进度、风险变化与待办事项均以书面方式同步,不靠口头承诺。

冲突检索

立案前检索法律与案例

立案前调解

先行协商,减少对抗

财产保全

证据准备同步锁定财产

模拟法庭

庭前预演对方抗辩

庭审报告

庭后复盘与书面意见

结案归档

案例报告与知识管理

为什么要把流程拆到 35 步
  • 检索前置:立案前完成冲突检索与法律、案例检索报告,先判断有无胜诉基础,再决定投入,避免财产与精力空耗
  • 调解前置:立案前调解先行,能协商解决的不开诉;确需诉讼的,也便于摸清对方态度与举证重心
  • 保全同步:证据材料准备与财产保全同步推进,避免判决作出后财产已被转移
  • 庭审演练:开庭提纲、所内讨论、模拟法庭与庭前辅导形成闭环,把对方的抗辩提前预演一遍
  • 书面留痕:每个阶段的产出都是书面文件,既是管理工具,也是判决后与后续纠纷中可用的材料

案件处理五阶段

从委托到结案,每个阶段都有明确的交付物与当事人配合事项

01

委托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建立档案,组建团队

02

立案

准备证据材料,收集当事人信息

03

开庭

查询法官,制作开庭提纲,可视化图表

04

判决

提交法律文书,庭后复盘,制作庭审报告

05

结案

领取判决书,开具生效证明,结案归档

案件处理详细流程(35步)

01

委托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建立档案,组建团队

01基础信息录入
02冲突检索
03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04补充案件材料
05填写案情登记表
06辅庭律师汇报工作
07提交法律及案例检索报告
02

立案

准备证据材料,收集当事人信息

08立案前调解
09证据材料准备及财产保全
10各类法律文书起草
11确定代理思路
12确定办案团队
13建立工作群组
14制作案情可视化图表及摘要
15立案
03

开庭

查询法官,制作开庭提纲,可视化图表

16开庭提纲准备
17证据目录及材料整理
18确认开庭时间
19调查取证
20法官查询
21所内讨论
22组织模拟法庭
23庭前辅导
24庭前调解
25开庭
04

判决

提交法律文书,庭后复盘,制作庭审报告

26与法院保持日常联系
27庭后调解
28制作书面代理意见
29庭后复盘
30制作庭审报告
31判决
05

结案

领取判决书,开具生效证明,结案归档

32案件材料归档
33撰写案例报告
34知识管理
35结案
案件处理结束

婚姻家事服务范围

可代理一方或双方,也可就其中单项事务单独委托

离婚诉讼代理

代理离婚案件的原告或被告,围绕《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法定离婚条件组织举证,兼顾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的诉讼请求,并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后六个月内的再次起诉安排。

子女抚养权与抚养费

争取抚养权应从经济能力、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与子女的感情、对方的不利因素等方面举证。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方生活;已满两周岁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八周岁以上应尊重子女真实意愿。

夫妻财产分割

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属于个人财产。

离婚协议起草与审查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方案、债务处理等内容。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建议由律师协助起草,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婚前财产约定与婚内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与婚内财产约定的起草与审查,明确财产归属与处置规则;对涉及第三人、抵押或质押的财产,同步核对登记与公示状态,避免约定无法对外生效。

离婚后过户与执行

依据离婚协议或判决书办理房产、车辆与户口变更,跟进抚养费的支付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对方拒不配合的,申请强制执行并申报财产线索。

办理过程中的关键期限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的时间节点差异很大,接案后第一件事就是把这些期限排进日程

委托与授权手续

  •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与权限,离婚诉讼一般需特别授权
  • 当事人应提供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等建档材料,材料不全会影响立案进度
  • 涉及财产保全的,须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或明确担保方式
  • 涉外婚姻案件需要公证认证的,应在委托阶段即提出

离婚冷静期与领证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回申请
  • 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没有申请发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两个三十日连续计算,办理日期应提前与登记机关确认

诉讼审限与再次起诉

  • 适用简易程序的离婚案件审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
  •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涉及二审的,二审审限为三个月
  • 有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争议的,实际周期通常长于法定审限

财产保全

  • 情况紧急的,可在起诉前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并应提供担保
  •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未依法起诉或者申请仲裁的,应当解除保全
  • 保全对象须具体到可查明的财产线索,写明财产名称、位置与权属
  • 申请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上诉与再审

  • 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 对一审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提起上诉
  •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 抚养权与财产分割未处理的,可在二审中补充主张

执行与过户

  •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应在期间届满前提出
  • 终本后发现财产线索的仍可申请恢复执行
  • 不动产与车辆变更登记应在离婚生效文书或离婚证办理后及时申请
  • 抚养费的支付与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宜在协议或判决中写清

委托建档材料清单

建议按下列六类整理后一并提供,可显著缩短建档与立案准备时间

委托手续材料

  • 授权委托书与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
  • 双方当事人身份证与联系方式
  • 案情登记表(争议焦点与处理目标)
  • 既往委托或咨询记录

婚姻关系证明

  • 结婚证与婚姻登记档案
  • 户口本与户籍信息
  • 离婚或诉讼的既往文书
  • 涉外婚姻的公证认证材料

子女相关材料

  • 出生医学证明与户口簿
  • 就读、照护与就医记录
  • 八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表达
  • 双方各自照护安排说明

财产材料

  • 不动产权证与购房相关凭证
  • 车辆登记与企业股权材料
  • 银行流水、理财与证券账户明细
  • 婚前财产的来源与取得时间证明

债务材料

  • 借款合同、欠条与放款凭证
  • 信用卡、消费贷与房贷记录
  • 双方共同签字或事后追认的文件
  • 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清单

过错与分居材料

  • 分居证明与两地居住记录
  • 报警记录与伤情就医材料
  • 重婚或同居相关证据
  • 双方协商过程与往来记录
建档阶段最容易被漏掉的材料
  • 授权委托书的权限范围:未特别授权的事项(如放弃诉讼请求、调解、和解)代理人无法自行决定,容易造成程序反复
  • 财产取得时间的凭证:区分婚前财产与共同财产的关键,购房合同、付款记录与登记时间需要能相互印证
  • 债务用途说明: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认定取决于用途与签字情况,仅有借条不足以当然认定为共同债务
  • 子女的日常照护记录:抚养权判定的核心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日常记录比一次性表现更有说服力
  • 既往裁判与和解文书:涉及再次起诉或既有协议约定的,直接影响本次的可主张范围

各阶段产出

每个阶段均有明确产出,所处进度、风险变化与待办事项均以书面方式同步

01

委托与建档

对应 01~07 步

  • 基础信息录入与案情登记,确定争议焦点与处理目标
  • 完成冲突检索,出具法律及案例检索报告
  • 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建立档案并组建办案团队与工作群组
  • 产出:委托代理合同、案情登记表、检索报告、工作群组
  • 当事人配合:提供身份、婚姻与主要财产材料
02

立案准备

对应 08~15 步

  • 立案前调解先行,能协商解决的不开诉
  • 证据材料准备与财产保全同步推进
  • 起草各类法律文书,确定代理思路并制作案情可视化图表及摘要
  • 产出:证据目录、法律文书、保全申请材料、立案材料
  • 当事人配合:补充内部资料与财产线索
03

庭前准备

对应 16~24 步

  • 准备开庭提纲,整理证据目录及材料,确认开庭时间
  • 开展调查取证与法官查询,组织所内讨论
  • 组织模拟法庭与庭前辅导,并进行庭前调解
  • 产出:开庭提纲、证据册、模拟法庭记录、庭前辅导纪要
  • 当事人配合:确认出庭安排与陈述口径
04

庭审与庭后

对应 25~30 步

  • 参加庭审并完成举证质证
  • 与法院保持日常联系,推进庭后调解
  • 制作书面代理意见,组织庭后复盘并出具庭审报告
  • 产出:庭审笔录、书面代理意见、庭审报告
  • 当事人配合:补充代理意见与确认调解底线
05

判决跟进

对应 31 步

  • 领取判决并开具生效证明
  • 评估未处理的抚养与财产请求,作出上诉或服判的决定
  • 进入执行阶段的,同步准备过户与财产线索材料
  • 产出:判决书分析、上诉决定说明、执行准备清单
  • 当事人配合:确认是否上诉及授权范围
06

结案与沉淀

对应 32~35 步

  • 完成案件材料归档,形成可检索的档案
  • 撰写案例报告并纳入知识管理
  • 向当事人出具结案报告,说明已实现与未实现部分
  • 产出:归档清单、案例报告、结案报告
  • 当事人配合:确认遗留事项与后续配合安排